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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爱国拥军爱心驿站 信息公开制度
一、总则
为提高南通爱国拥军爱心驿站工作的透明度,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交流,更好地为现役军人、退役军人及其家属服务,特制定本信息公开制度。
 
二、公开内容
1. 机构信息:包括爱心驿站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电话、工作时间等基本信息。
2. 服务内容:详细介绍爱心驿站为军人及家属提供的各项服务,如休憩服务、信息咨询、应急援助、文化活动、就业创业指导等。
3. 政策法规:及时公开国家和地方有关拥军优属的政策法规,方便军人及家属了解和掌握。
4. 活动信息:发布爱心驿站组织的各类爱国拥军主题活动的时间、地点、内容等信息。
5. 财务信息:定期公开爱心驿站的财务收支情况,接受社会监督。
6. 工作动态:及时更新爱心驿站的工作进展、取得的成效等动态信息。
7. 意见反馈渠道:公布投诉电话、邮箱等意见反馈渠道,方便军人及家属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 
三、公开方式
1. 线下公开:在爱心驿站的服务场所设置信息公开栏,张贴公开内容;制作宣传手册、海报等资料,向军人及家属发放。
2. 线上公开:通过爱心驿站的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公开内容。
 
四、公开时限
1. 机构信息、服务内容、政策法规等长期公开。
2. 活动信息、工作动态等及时公开,一般在活动举办前或工作进展发生后的合理时间内公开。
3. 财务信息按年度公开。
 
五、信息审核
1. 信息公开前,由爱心驿站的相关负责人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,确保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。
2. 涉及重大事项或敏感信息的公开,需经爱心驿站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。
 
六、监督与保障
1. 建立信息公开监督机制,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,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。
2. 对不按规定公开信息或公开信息不真实、不准确、不完整的,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3. 积极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和质疑,及时解答军人及家属提出的问题,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。
 
七、附则
1. 本制度由爱国拥军爱心驿站负责解释。
2. 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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